您现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琼山区甲子镇仙民村委会

婚姻登记受理条件及申请材料

时间:2016-03-28 来源: 作者:

(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必须是原件、完整、真实、合法)

1、当事人必须是本辖区内常住户口居民。

2、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。户口簿“婚姻状况”一栏不能是空白,必须是未婚、离婚、或丧偶。离婚者还应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(户口簿婚姻状况栏要更改为离婚或丧偶)。

3、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的,还应提供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的委托书,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。

4、当事人未达到法定婚龄(男22周岁,女20周岁)或者婚姻状况为已婚,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证明的,不予受理。

网站链接

Copyright ©2007-2016 - 中共海口市琼山区委组织部 琼ICP备12000732号
qsdjxh@163.com